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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8-28 作者:jwc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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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、各位教师:

为深入推进学校高素质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江苏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指南(2024 年)》的通知要求(以下简称“工作指南”),立足我校实际,学校开启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

一、认定对象

(一)专业课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

(二)校外兼职教师(产业教授、产业导师等)。

(三)公共课教师(符合条件可参照实施)

二、认定标准

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认定工作的第一标准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,践行工学结合、知行合一、德技并修要求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影响期内不得参加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。强化对“双师型”教师教学水平、专业技能、实践经验和社会服务能力的要求,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发展实绩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本次 “双师型” 人员认定申请覆盖三类人员,分别为:新申请教师、去年未通过认定的教师、符合升级条件的教师。相关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,请注意遵照时间节点与材料规范执行:

(一)教师个人材料准备与提交(截止 8 月 31 日)

教师完成《申报表》(纸质版,需按要求填写完整)、全部佐证材料(形式根据所在系部具体要求提交,可选择电子稿或纸质版;佐证材料以 “简洁有效、具备基础证明力” 为原则,确保关键信息完整即可);于 8 月 31 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提交至所在系部。

(二)系部材料核对与上报(截止 9 月 2 日)

收到教师提交的材料后,系部需逐项核对《申报表》内容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,重点核查信息匹配度、材料完整性,务必确保无错漏、无矛盾;完成核对后,于 9 月 2 日将《申报表》统一提交至教务处。

(三)教务处材料审核(截止 9 月 4 日)

教务处于 9 月 4 日前完成对系部上报《申报表》的内容审核,重点核查申报信息的合规性、逻辑性,审核结果将后续同步相关系部。

(四)系统线上信息上传(时间另行通知)

待 “双师型” 人员认定系统开放后,教师需登录系统完成个人申报信息的线上上传(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另行通知,请持续关注系部或教务处通知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此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是第二轮在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指引下开展的认定,事关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和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。各系部务必继续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,精心做好部署和组织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系部申报和初审任务。

(二)25年申报的教师需在认定年份选择25年。申报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的证书、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。

(近五年:2020.7.1—2025.6.30)

(三)五年一周期内,教师仅适用一次申请认定机会,未通过或直接认定的情况不计入次数。

若有疑问:可咨询系部和教务处

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

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


附件1  江苏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标准(试行).pdf

附件2 《目录(2025年修订版)》.pdf

附件3  申报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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