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部召开期中考试考务会
基础部于4月19日召开期中考试考务会议,会上殷玉梅副主任强调了监考教师职责以及监考时需要注意的事项,要求监考老师们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保证本次考试有序开展。具体如下:
1. 各位监考老师注意自己监考的场次,提前10分钟到吴星老师处领取试卷。监考结束,统考科目答题卷交到系部,试卷交给班级任课老师;
2. 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应在考场内巡视,杜绝学生考试作弊行为;
3. 监考老师要核对每位考生的考试号,将缺考考生号登记在试卷袋上;
4. 请班主任将每场考试缺考学生名单提前上报系部;
5. 考试结束后,请实训室、画室、琴房、舞蹈房相关负责人,组织学生打扫好卫生。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;
6.负责阅卷的老师要及时到位,准时开始阅卷;
7.非统考科目,请注意试卷保密性,及时完成阅卷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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