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治理教师有偿家教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,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倡导爱生乐教,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江苏省、苏州市教育局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以及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(常教[2013]3号、常教[2014]43号、常教[2016]22号)等有关规定,本着对学校、全体教师及教师本人负责。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《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治理教师有偿家教工作方案》。
一、工作目标
在我校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专项治理活动,采取有力措施,坚决杜绝在职教师组织、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等行为,建立、健全我校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的管理制度,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。
二、组织领导
我校成立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我校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专项治理的领导、组织、检查、评估工作。
组 长:平建新
副组长:查雪锋
成 员:陈梅、王秋红、顾闯、杨卫兵、张求复、范国峰、缪卫国、吕娜、王李文、薛晓东、黄拥军、王培新、陈贤瑜、李风华、朱俊杰
三、工作内容
1.教师有亲友子女辅导的,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做好备案,并承诺无偿、不超三人等要求,学校将在校内公示。备案期一学年有效,但备案期内若发生举报,则学校收回备案,教师立即停止辅导行为,三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。
2.发现教师有有偿家教(或幕后组织)、于机构兼职辅导嫌疑的,学校将深入调查,并根据相关线索,安排行政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携带影像设备进行现场巡查。
3.若涉及本班学生较多的,将采取对所涉班级学生、家长全员问卷调查措施,并对参与辅导的学生及家长通过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核实。调查期间,学校对该教师先临时转入后勤岗位。
4.如有偿家教或幕后组织、机构兼职属实,责令该教师退还违规所得,且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通过校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对该教师作出相应的处理,情况严重的移交教育局处理。
5.视教师的工作情况、认识态度、事件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学校通过校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决定该教师临时转后勤岗位还是长期转岗,相关情况移交教育局监审室、组织人事科备案并处理。
四、工作措施
1.教师承诺。2024年3月15日,组织全体教师签定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》。
2.强化宣传。通过学校网站、举报箱等方式,向社会公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和家长的公开监督。
3.严肃惩处。对明知故犯、顶风违纪人员,一经查实,学校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江苏省、苏州市教育局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以及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(常教[2013]3号、常教[2014]43号、常教[2016]22号)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4.专项审查。对此项工作,学校坚持长效治理,教师参与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晋升、工资晋级等,学校将对其师德师风、有偿家教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查,审查未通过者,一票否决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投票及征求意见。学校将《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治理教师有偿家教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下发给每位教师,要求全体教师对方案的合理性进行投票,向每位教师征求意见。
2.开展宣传教育。将整治工作内容、工作措施、处理规定及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,并组织集中开展承诺活动,签定承诺书。
3.做好自查备案。教师开展自查和备案,存在整治内容相关行为的,立即停止违规行为,主动向学校报告情况,不再追究责任。未如实报告和备案,被举报查实的,按“情节较重的”及以上处理。
4.加强暗访督查。学校对违规有偿家教、机构兼职辅导进行暗访督查,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。
六、监督举报
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,欢迎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。举报电话: 0512-51939796(纪检、校长室);
举报邮箱:csgxyzz@163.com。
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
2024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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